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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60年来中国人寿命更长体质更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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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09-9-2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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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病有所医

 

     医疗救助覆盖城乡     

 

     四川省邻水县丰禾镇复兴村村民杨碧英,不幸患上骨髓瘤,治病花了两万多元,家庭陷入困境。但由于参加了新农合,她报销了医药费1万多元,余下1万余元由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解决。杨碧英说:“以前做梦也想不到,农民看病能报销。这笔钱相当于全家人两年的收入,政府的保障让我的生活有了新希望。”

 

     2008年10月23日,在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乐园村的一座普通农舍里,一位曾经以创办合作医疗而闻名的老人与世长辞。他叫覃详官,是“赤脚医生”的典型代表,被称为“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之父”。     

 

     农村合作医疗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它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由于集体经济解体等原因,到20世纪80年代,这项制度的覆盖率降至10%以下。经过几起几落,逐渐走向低谷。

 

     2003年,我国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这是我国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效减轻了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使越来越多的人摆脱了 “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困境,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真心支持和拥护。     

 

     到2008年底,新农合覆盖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达2729个,提前两年实现了制度全覆盖的目标。今后3年内,全国农民将有望实现在本省内看病即时结算报销。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步推进。从2000年起,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逐年扩大。到2008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参保人数达2亿。从2007年开始,国家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保障范围是面向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保障重点是住院和门诊大病等医疗支出。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除了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农合,还对新农合补偿后仍无法承担医药费的农民,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目前,农村医疗救助覆盖了全部农业人口的县(区),65%的县(区)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新医改方案提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今年上半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超过3.3亿,新农合参保人数达8.3亿。到今年底,全国所有的城市都将开展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上新农合的参保人数,整体上将有超过12亿中国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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