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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性行为堵不如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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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21-10-17 00:01

    【byb.cn 】(来源:生命时报)本报记者  张  芳 近日,大连理工大学因为《研究生手册》中的一条规定被推上舆论热点。规定称“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无独有偶,网友们发现,其他一些高校针对在校生性行为也有着不同程度的规定。然而,这真的是符合当前社会环境的优选之策吗?高校或许需要纳入更多考量。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大学生性行为与性观念相关话题,就占据着社会调查和政策建议类文献的重要位置。随着社会变迁和主流观念的更新,人们对未婚性行为的看法已变得开放,大学生发生婚前性行为也变得寻常起来。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在2015年开展的针对18~61岁中国人的性调查显示,男大学生有过性生活的比例为27.5%,女大学生为22.6%。这种现象无论是从客观现实或社会环境来说,都无可指责。作为成年人,生理发育决定了大学生有性生活属于正常需求,而绝大多数研究生更是到了法定适婚年龄;从法律上看,也没有任何条款禁止未婚成年人的性行为。


  那么,部分高校为何发布明确规定,限制在校生的性行为呢?据央视网报道,9月15日已向该校研究生院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核实,目前这条规定已取消。不可否认,少数人在校期间曾因不负责任的性行为,引发不良后果。比如,某婚恋网站发布的《大学生婚恋观调查》数据显示,当下国内的女大学生怀孕比例为10.4%;据媒体报道,甚至有学生直接将孩子生在了宿舍。从这个角度看,大连理工大学限制学生性行为是出于善意,但若放到整体大环境中,则不得不说有些过度。首先,因性行为引发不良影响的情况很少;其次,之所以出现意外后果,更可能是因为性知识匮乏,而非性生活本身;再次,以规定强行限制成年人正常生理需求,有侵犯个人权利之嫌。


  高校希望规范学生行为,督促他们更好地投入学习,本没有错,引发争议是因为找错了重点:未思疏导,只想严堵。众所周知,治理水患,堵不如疏。在处理高校生性生活问题上,仍是这个理。疏导层面上,应加强大学生的性教育,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增强个人责任感,并掌握科学的避孕方法;管制层面上,对确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但须避免“一刀切”。比如,在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学校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涉嫌影响公序良俗,需要明令禁止;成年情侣正常的性行为,则不应被列入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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