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别有病》网站

bybcn
别有病首页>>网评>> 事件>> 孕检正常却先心 胎儿生出十天亡

孕检正常却先心 胎儿生出十天亡

byb.cn
[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16-1-5 00:01

    【byb.cn 】(来源:北京晚报)母亲在孕育新的生命时,无不希望新生的孩子是健康的天使。一对80后夫妻却经历了产检过失、宝贝儿出生十天即夭亡的巨大悲痛。据权威机构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缺陷儿出生率有所上升,每年新增先天缺陷患儿约90万例。缺陷儿的出生不仅给家庭背负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过早的夭折也成了父母心中永远的痛。


  缺陷出生主要是指在产前筛查前以及产前诊断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父母没有行使终止妊娠的选择权,最终娩出具有先天残疾的新生儿。监测数据表明,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有专家预测,全面放开二胎后这一数据可能会有所上升。


  悲伤:爱子诞生 十天后不幸早夭


  几年前,刘海、李丽这对相恋多年的恋人在亲友的祝福下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个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也商量着早日有个感情的结晶,做个幸福的三口之家。

  婚后第二年的那个夏天,李丽满心欢喜地告诉丈夫,自己怀孕了,刘海就要做爸爸了。与每一对年轻父母一样,刘海、李丽期待着小生命的诞生。之后,李丽在刘海的陪同下来到通州一家综合医院——甲医院做产前检查并建档。李丽不敢有半点马虎,按照医院的要求缴费并定期来做检查,整个孕期她均被医院告知胎儿正常。每次B超检查后,李丽和刘海都会仔细端详B超上显示的小生命的图像,看着小生命一点点长大,夫妻俩满怀期待。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李丽和刘海迎来了他们爱情的结晶,一个漂亮的男婴来到人世间,他们给孩子取名“刘欣”。小生命诞生的第二天,李丽在喂完奶后仔细端详着怀中熟睡的儿子,初为人母的兴奋却被一股担忧打破:“欣欣鼻子像你,眼睛像我,但孩子嘴的颜色怎么不对啊,怎么那么紫啊,快叫大夫来!”


  很快,小刘欣被甲医院诊断为新生儿肺炎并被转往儿科治疗,治疗了四天,他的病情没有好转反而加重。刘海、李丽心急如焚,商量着将孩子转往某专科医院——乙医院进一步救治。乙医院收治后,初步诊断小刘欣的病情为:先天性心脏病、新生儿肺炎。虽然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小刘欣还是在他来到人世的第十天永远地离开了。


  初为人父母的李丽和刘海难以接受孩子的离世,明明孕检一切正常,为什么孩子是先天性心脏病?“是甲医院的疏漏让我们失去孩子!”


  经过四处奔波和讨教,在律师的帮助下,刘海、李丽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为他们的儿子讨回公道。


  诉讼:司法鉴定 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失


  2013年3月,经过充分的准备,在律师的帮助下搜集了大量的证据后,刘海、李丽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甲医院存在过错没有发现胎儿存在先天性心脏病且在新生儿救治过程中亦没有诊断出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使新生儿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机最终导致死亡”为由,将甲医院推上被告席,并提出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累计三十余万元的赔偿请求。


  对于新生儿小刘欣的死亡原因以及责任,原被告各有各的说法。


  作为原告方的刘海、李丽认为,被告方在李丽的历次B超检查中均没有查出胎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具有明显的过错。同时在刘欣出生后,由于被告的误诊,导致刘欣的病情延误,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并最终导致死亡。


  作为被告的甲医院认为:李丽及其子在本次诊疗过程中,医方未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存在医疗过失行为;该患儿死亡是其自身疾病发生发展所导致,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为了查清甲医院对于李丽及其子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庭审过程中,李丽、刘海向法院提出了鉴定申请。法院依法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所进行过错、因果关系以及参与度的鉴定。


  不久后,北京某司法鉴定所作出了鉴定结论。该司法鉴定所认为:李丽之子刘欣的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生原因为母体因素,甲医院的主要责任是医方产前筛畸检查未能发现心脏畸形的结果,李丽之子死亡原因为多因一果,据此得出如下鉴定结论:甲医院对李丽及其子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失,过失与李丽及其子的损伤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至此,孩子死亡的原因终于有了一个客观的说法。手捧着最终的鉴定结果,心力交瘁的刘海、李丽再一次相拥而泣。


  结局:赢了官司 夫妻却又承受离婚之痛


  为了使这个不幸的家庭获得积极的赔偿,不至于陷入长年的官司中,作为承办法官的高楠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李丽一家的不幸也让医院感到深深的遗憾和自责,该医院领导表示愿意尽可能地给予赔偿。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李丽和医院方面终于达成了最终的赔偿协议:北京市甲医院一次性赔偿刘海、李丽各项费用25.5万元。至此,此次纠纷就算有了一个了结。


  2013年7月,在最后一次庭审中法官高楠再次见到了刘海、李丽。据高楠法官回忆,除了向他打了一声招呼之外,这对夫妻在开庭准备阶段非常沉默,没了前几次开庭审理时的激动。


  在庭审中,当高楠询问二原告婚姻状态的时候,李丽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瞬间失控:“我们离婚了,我们就在几天前离婚了!”她大声地哭泣,几近歇斯底里。


  丧子、离婚之痛让这个80后的女孩承受了太多。也许是失去爱子的痛太过刻骨铭心,也许是面对彼此的时候很难抹去曾经的阴影,经过风风雨雨的刘海、李丽最终还是选择了分手。


  虽然法律给了刘海、李丽一个说法,但是却无法还原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个爱情的结晶在还没有来得及绽放时,就突然失去了颜色……


  刘海、李丽的律师常年代理一些医患纠纷,他表示,有些医生缺乏足够的责任心,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一些医疗事故的发生,一些看似简单的“失误”往往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苦痛。


  现象:出生缺陷呈上升趋势  引发的诉讼明显增多


  据记者统计,近些年因诞下缺陷儿而引发的官司频见报端。在北京市,孕检时未发现胎儿无左臂,初为人母的张女士获医院赔偿15万,但让她苦恼的是未来如何向孩子解释他的“先天缺陷”;因产前漏诊,家住房山的郭女士诞下患有先天性脊柱裂的婴儿;王女士的儿子毛毛因患有神经母细胞瘤,至今3岁仍无法行走……


  根据全国出生缺陷监测数据,中国围产期出生缺陷总发生率呈上升趋势,由2000年的109.79/ 万上升到2011年的153.23/万。通州区法院高楠法官向记者表示:“由于人们的维权意识增强,缺陷出生引发的诉讼也明显增多。”


  国家为提高人口素质,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中,《母婴保健法》明文规定:“经产前检查,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建议。”


  “如果发现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医院就有告知的义务以及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高楠称,与此对应,夫妻就有决定终止妊娠的权利。


  根据2015年12月北京市卫计委公布的数据,2014年本市婚检率仅为6.76%,而在2003年全市婚检率高达100%。“很多年轻夫妻会忽视婚检,如果父母一方自身患有疾病,将大大提高新生儿出生缺陷的风险。” 高楠说:“想要避免新生儿出生缺陷,婚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缺一不可。”


  目前,各地二胎政策逐步放开,不少70、80后夫妇想再要一个孩子。高龄产妇更应该警惕缺陷儿出生,因为高龄产妇(35岁以上)生育出生缺陷儿的比例更高。高楠提醒大家:“一定要注重产前检查,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遗传性疾病应告知医院,这有利于更准确地筛查出胎儿的缺陷,防止悲剧的发生。”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吴青瑜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