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医患关系办公室有失公正?

【分页导航】
昨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民、网民中激起了一阵热议,不少读者打进热线畅谈自己的看法。有不少人对医患关系办公室设立在医院提出了质疑。“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属于弱者,医患之间有了矛盾,应该有一个公正公平的第三方来鉴定裁决。”读者张角新说,如果这个办公室设在医院,难免会有失公允。
一些市民反映,有时候在大医院看病遇到纠纷找医院投诉,院方要么不理,要么拖时间。有读者认为,医患关系办公室设立后有可能形同虚设,患者投诉后有可能遭遇石沉大海的情况。网友“果果”说:“我建议,能否以后在消协设立一个相应的医患关系办公室,专门处理医疗纠纷。”不过随后也有网友认为,医患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
分页导航
相关文章 浏览更多相关文章>>
- [事件]晚年可以有很多活法08-12
- [事件]有些药干扰同型半胱氨酸08-12
- [事件]降血脂吃对“第一口药”08-12
- [事件]心理咨询别找熟人08-11
- [事件]听力差走路慢08-11
- [事件]“三角凳”撑住精神世界08-11
- [事件]加工食品伤血管找到祸因08-10
- [事件]午睡不对反伤心气08-10
最新文章
- [事件]晚年可以有很多活法08-12
- [事件]有些药干扰同型半胱氨酸08-12
- [事件]降血脂吃对“第一口药”08-12
- [事件]心理咨询别找熟人08-11
- [事件]听力差走路慢08-11
- [事件]“三角凳”撑住精神世界08-11
- [书评]徐说内经灵枢12经水之解剖...08-10
- [事件]加工食品伤血管找到祸因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