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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让广告协会当"猴”来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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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 作者 :管理员 日期:2009-11-2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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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b.cn  管理员】编者按: 近日,侯耀华深陷"广告门”,代言了十个虚假医疗广告。此事被披露之后,侯耀华成了千夫指,似乎所有的罪过都要让他来承担。但事实上,侯耀华有错没有,当然有,但是,在这则新闻背后,突显了我们的机制不健全。

 

  今天,本站顾问张其函律师在其博客上撰文,揭露了虚假医疗广告背后的黑手,这对我们喜欢养生的朋友有着很强的警示意义,因为现代人,不肯在健康上面投入时间和金钱,只寄希望于有好医生,好药品来救命,这都是过于浮躁的结果,正中了广告商之下怀。下面是张律师的文章。

 

侯耀华被人当猴耍着玩

 

 

  侯耀华深陷十大虚假广告的代言门,我认为这是广告协会勾结电视媒体,上演的一场荒唐闹剧。侯耀华像只猴子一样被人牵出来,耍了一回,以往还给个出场费,这次连颗花生豆都没有。

 

道了歉,也没人说侯耀华好!

 

  治理虚假广告,老百姓欢迎,可我们不是要看"耍猴”看"作秀”,要的是真抓实干。

 

  治理虚假广告,有包括《广告法》在内的一些列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在《广告法》中,明确了三类主体要承担广告责任,那就是第五条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他们在从事广告发布和从事广告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什么叫广告主?拿"耍猴”门来说就是那些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

 

  什么叫广告经营者?这里面包含的内容较多,广义上讲,广告公司负责制作拍摄广告,企划公司负责市场心理研究、策划,还有公关公司负责各类媒体的联系负责发布广告;

 

  什么叫广告发布者?就是发布广告的媒体,包括电视台、广播、网站、还有人群聚集处的路牌、灯箱的所有者等等。

 

  《 广告法》为什么只约束这些单位,而没有对所谓的"代言人”作出规定,因为广告主和发布者,是防治虚假广告的源头和渠道,只要把这两点抓住,甚至是只要管住其中一个方面,比如传播媒体,虚假广告就无法得以施展。大家看看下面这段视频,看看侯耀华是如何喊冤的,他说的也并无道理,因为这是一个复杂的利益链条。

 

他还不明白,就是因为你没有"组织”,尽顾着一人挣钱了,出了事当然没人照着你!

 

 

  通过以上分析,从早前的郭德纲的藏秘排油、张国立老婆邓婕等明星代言的"三鹿奶粉道歉”、唐国强的送子观音系列、以及现在热炒的"耍猴门”都是舍本逐末的做法和彻头彻尾的闹剧。

 

  看这些节目时我们只需问一句话,就可以发现问题的所在,"没有明星代言,就没有虚假广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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