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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因在宿舍睡觉打打鼾左耳被打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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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16-6-11 00:01

    【byb.cn 】(来源:华商网)“孩子住在学校不到一年,就被伤成这样。”提起孩子在学校的遭遇,家住延安市的马先生气愤不已,面对着延安市人民医院的转院建议和孩子后续的治疗费用,马先生已不堪重负,他希望学校能支付孩子后续的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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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电话称孩子身体不适


  马先生15岁的儿子马国瑞,是延安市延大附中初一五班的一名学生,平日因离家较远,马国瑞便留宿于学校与12名学生同住。然而在学校住宿还不到一年,马国瑞就出了事。马国瑞的父亲马延春讲,4月18日下午4点多,孩子母亲接到了学校班主任的电话,称孩子身体不适,头痛作呕,随即家人赶到学校,并将孩子带回家休息。“回家后,娃精神不振,总说他头疼,想睡觉。” 马延春说,直到第二天他带着孩子到人民医院做了检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医院建议开颅 术后建议转院


  马延春提供的延安市人民医院影像中心CT检查报告单显示,检查科室为神经外科门诊,检查部位头颅,左侧额颞顶部内板下见大小约7.8*2.3CM带状高密度影,CT值约72HU:左侧大脑半球受压移位:左侧脑裂、脑沟及脑室受压变窄,中线结构略右移。“医生当时建议要立即做开颅手术,家里花了数万元为孩子做了手术。”马延春说,术后恢复期孩子再次做了复查,情况不容乐观。

  一份会诊记录单显示,左侧颞骨骨折并部分缺如。左侧听小骨链略显上移,双侧水平半规管发育畸形。初步诊断:左侧颞骨骨折、左侧听骨链中断?经保守治疗后左侧听力无明显变化,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孩子的左耳现在听不到声音,我真想不明白之前还好端端的孩子,怎么会变成这样。”提起事发原因,马延春气愤不已。


  睡觉“打呼噜”被打 学校先后支付10万元


  如今,马国瑞就医于西安市高新医院,他的一张照片显示,头部有一道足约8厘米的手术疤痕。6月6日,马国瑞在电话中告诉华商报记者,17日晚睡觉前,宿舍舍长曾因他晚上打呼噜而警告过他,随后他向往常一样进入梦乡,没想到晚上11点左右,他突然被宿舍舍长在头上狠狠打了一下,事后,他的头越来越痛,没忍住在宿舍吐了两次。第二天他请假在宿舍休息时,并被母亲接回家里,第三天在医院做了检查与手术。


  马延春说,学校先后支付治疗费用10万元,但如今已花费了十几万治疗费,学校支付的治疗费用也已经用完,面对后续的治疗费用,家中无力支付,对此他多次前往学校与办案派出所,并与涉事孩子家属联系,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发生这样的事,学校未及时通知家长,而且也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马延春认为,校方教师、宿管未尽到应尽的责任。


  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延安大学附属中学寻找负责人未果,该校门房一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到延安大学行政办公室了解情况,随后华商报记者来到延安大学宣传部,一位韩姓负责人说,因不了解具体情况,将于事后给予记者说明。


  对此,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宝塔派出所所长柴斌说,该案由延安大学派出所负责。记者来到延安大学派出所,一位黄姓负责人称,该案已移交至宝塔派出所,目前该案还在调查当中。


  律师:可向第一责任人提出赔偿 校方应承担补充责任


  延安一位资深律师表示, 受害人如需要主张权利,首先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且对方有过错,同时损害事实与结果有因果关系。如具备这些条件,可向主要责任人,即侵权人的法律监护人按照损害提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损害解释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主张者必须以实际损失为准,即拿出相关票据。如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已经发生,被侵权人可先行垫付,出院后按照司法途径追偿。


  学校在监管范围内应尽到的保障义务未完全尽到,只应承担补充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即在第一责任人不足以承担过错范围内的责任时,承担补充责任。如主要责任人构成刑事责任,则按照刑事程序办理。


  “对于马国瑞的遭遇,建议他的监护人先找第一责任人协商,如协商不成,先行垫付治疗费,后续走法律途径。”该律师说。


  截至7日下午记者发稿前,延安大学未作出有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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