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考核权应握在患者的手中

新华网10月8日的一篇报道提到,福建将对全省医务人员实施医德考评,医德差的医务人员将可能被解聘。该省卫生厅下发的 《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 (修订)》中规定:医德考评的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最近各个行业把职业道德跟绩效工资之类的硬指标挂钩,大有流行开来的趋势。比如说前不久,湖南出台规定,将师德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老师绩效工资挂钩,就曾经引起媒体的激烈争议。
舆论最大的担心在于:职业道德这个东西无法量化,一旦硬性考核并与绩效工资等现实利益挂钩,就很可能成为某些人进行权钱交易的工具,所谓提升职业道德,到最后只会催生“一切向钱看”的伪道德。这样的担心当然是有道理的,毕竟我们看到过太多 “良好初衷执行中走形”的例子。但我仍然坚持认为,考核职业道德这个大方向并没有错,并且要坚定地走下去,我们所欠缺的,只是一些细节上的精密设计而已,这其中,考核权的合理分配,可谓至关重要。
舆论之所以担心职业道德考核会成为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无非是对考核权归属领导有一种习惯性的恐惧而已。事实上,在各种各样的考核中,“领导一锤定音”的确是大家都知道的潜规则。职业道德考核是一种全新尝试,如果考核权不能实现“领导定调”的突破,考核就很可能成为一块灰色交易的遮羞布。遗憾的是,无论是湖南考核师德还是福建考核医德,都没能对考核权的合理分配作出精密的设计。舆论因此担心考核走偏,实在是很自然的事情。
我始终认为,无论是哪个行业,最大的考核权,应该掌握在服务对象的手中。对老师来说,学生和家长应该是考核他们的主体,而绝不是校长;对于医生来说,患者和患者家属是考核他们的主体,而绝不应该是院长或卫生局的领导。因为校长和院长可以被现实利益收买,但广大的学生和患者,却是无法收买的,他们给出的考核结果,应该是最公正和最贴合实际的。医德考核如果将患者和他们的家属排除在外面,或者是象征性地听取一下他们的意见,无疑已经失去了实现正义的基础。遗憾的是,福建的全新尝试仍然没能就考核权的分配作出令人信服的程序设计,这对目前如火如荼的职业道德考核,实在不是什么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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