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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距离和谐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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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10-4-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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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资深律师田某,原来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多年来一直关注医患关系的演变。她总结出了医患关系演变的四个阶段:

 

  一、患者是 “同志”时代。新中国成立后到上世纪70年代,医院视患者为 “同志”。全民享受公费医疗,尽管条件差,但无需出钱,没治好可享受工伤待遇,患者也不便说医院的事儿。

 

  二、患者是“上帝”时代。自从上世纪80年代初把医院推向市场,医院要自己挣钱了,就套用商业上常用的“顾客是上帝”的理念,把患者奉为“上帝”,患者的自我意识空前提升。

 

  三、患者是“亲人”时代。随着“上帝”越来越多,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医院认为既不能片面地依着患者,又不能失去患者,在医疗服务之外应加强感情投入,对待患者应像亲人一样。

 

  四、患者是“潜在的原告”时代。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加强,讨说法几乎成了全民行动,出了医疗事故讨说法的越来越多,医院便暗自把患者作为“潜在的原告”,让患者动辄签字画押,责任自负。

 

  “医患关系,就是这样一步步紧张起来的。”田律师总结道,“其实,医生和患者的关系应该是服务者与客户的关系,不必拔高也无需贬低。大家都持平常心对待对方,不奢求、不失职,双方冲突就没有了原动力。”

 

  “医患纠纷主要责任在医方,真正由于患者不配合导致的医患纠纷极少。”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滑律师分析说,“原因有主客观两个方面:从客观上讲,目前,患者热衷于挤为数不多的大医院,‘萝卜快了不洗泥’,医生也顾不过来。从主观上讲,面对经济社会的各种诱惑,部分医生医德下降,责任心不强,医疗过程有失认真和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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